关于调整施工图审查委托方式的通知
各建设单位、勘察设计单位:
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施工图审查行业作风建设,根据省住建厅、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《关于推行施工图设计文件“阳光图审”的意见》(鲁建设字[2021]7号)要求,调整我市施工图审查委托方式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自2022年1月1日起,济南市区(市内六区、 高新区、 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)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或抽查,勘察设计成果上报济南市数字化联合审图系统后,由济南市数字化联合审图系统自动推送至施工图审查机构,不再由建设单位、勘察设计单位指定。涉密或特殊工程实行线下审查。
二、畅通各方对施工图审查工作的监督渠道,对审查机构的审查质量、审查效率、服务水平等工作,可通过济南市数字化联合审图系统进行投诉建议。
三、建立审查机构正向激励机制,按照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的主体渠道,每季度由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对审查机构进行评价打分。评价打分实行百分制,打分结果与年终对图审机构的综合考核直接挂钩。
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勘察设计处
2021年12月26日